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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创文办督字〔2022〕9号
- 发表时间:2022-04-26
- 来源:长垣文明网
关于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工作的督办通知
商务局:
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工作要求,市创文办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重点点位、重点部位、公益广告宣传氛围等进行督导,现将存在问题督办如下:
一、联华城市广场
(一)室外停车场东侧公益广告宣传版面上粘贴有小广告;
(二)“文明城市市民公约”宣传版面应更换为“长垣市民文明公约”宣传版面;
(三)存在过时宣传版面(庆祝建党100周年);
(四)联华超市出口处悬挂的宣传版面倾斜,需修整;
(五)文明经营红黑榜仍为2021年第三季度内容,需更新;
(六)母婴室环境脏乱,宣传版面脱落;三楼无母婴室具体位置导视牌;
(七)三楼男卫生间3个小便池不能正常使用,需维修。
二、中原新发地
(一)机动车、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严重;
(二)商户门前杂物堆积;
(三)卫生间设施损毁,维修不及时;
(四)南侧围墙处公益广告宣传版面褪色、涂鸦,需更换;
(五)多处公益广告宣传版面褪色破损严重,需更换;
(六)垃圾未分类收集,垃圾箱满溢,地面垃圾漂??;
(七)存在污水横流现象;
(八)西侧出口处绿化内杂物堆积,西侧出口东侧围墙处宣传版面褪色破损严重,需更换;
(九)东侧入口处2块宣传版面缺失,一处宣传栏歪斜,需修整。
以上问题请举一反三、全面排查,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进行整治,于4月25日前整治完毕并常态化保持良好状态。整治情况请配图片发送cyjswm@163.com邮箱。创文办将持续督导整治情况,整治不力将严格按照《长垣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奖惩问责办法》进行问责。
长垣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
2022年4月19日